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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度重视主产区和纯农户增收问题(2) 2001年10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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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组织创新必须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 现在有一种看法,认为农业要发展、农民要增收,必须走出过分迷恋小规模家庭经营的误区,实行规模化运作和企业化经营。 应当承认,当前我国农村大量存在的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,在发展生产、发展市场经济中有一定的局限性,逐步扩大家庭承包经营规模,实行企业化运作,是今后发展的方向。但是,应当看到,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的现状,在我国多数农村特别是主产区将会长期存在。原因在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、向城镇转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,因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,家庭经营规模的扩大,自然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。对此,不能操之过急,更不能对小规模的家庭承包经营持否定态度。当前,有的地方在调整农业结构中,为搞规模种植,强行集中农民的承包地;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,违背农民自愿和有偿的原则;过早地收回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承包地。这些做法,既挫伤了农民积极性,又影响了农业的发展,对纯农户增收十分不利。要真想发展规模经营,就应当把功夫下到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上,发展小城镇上,为农民稳定地转移出农业和农村创造条件,使发展规模经营水到渠成。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,是农民最重要和可靠的社会保障,是农村长期稳定的基础。坚持稳定当今条件下合理存在的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,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,决非“误区”。当然,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,也不是一成不变的,它会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化。比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其他乡镇企业发展快的地区,农村大部分劳动力已经转入非农产业,承包地的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他们自发的要求,这些地方就应当因势利导,适时发展规模经营。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,我们已经找到了克服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局限性的成功路子。实践证明,农业产业化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进行规模经营、企业化管理和实现现代化的最佳途径,是中央充分肯定、农民乐于接受的最佳形式。这才是当今我国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的真正的组织创新,全国上下应当倾其全力实行之。 大力支持农村能人兴办农业龙头企业 现在看得越来越清楚,要实现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的目标,解决主产区和纯农户收入减少问题,必须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。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的关键在于大力培育龙头企业。 龙头企业从哪里来?人们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城市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。应当承认,城市大型工商企业,包括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外资企业,一般来说资金雄厚,技术先进,管理科学,能推出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,又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,进入农业的成功率高、效益好,受到各方面的欢迎。对此,应当充分肯定,大力发展,多多益善。但毕竟数量太少,远远满足不了偌大农村2亿多农户的需要。据有关方面统计,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仅占总农户15%左右,中西部地区则更少。现在的情况是,亿万农户翘首以待,渴望龙头企业来帮、扶、带。 要想尽快培育出大批龙头企业,除了继续鼓励和支持城市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以外,还必须眼睛向下,从农民群众中选贤任能,启用大批创办龙头企业的人才。多年来的无数事实已经打破了一个迷信,即农村能人办不了有一定规模和现代水平的龙头企业。吉林省长春皓月肉业公司总经理丛连彪,原是一位农民出身的复员军人,创办一个年屠宰肉牛20万头、肉羊10万只的大型肉业企业,产品出口中东,带动周围20多个县农民发展养牛业。据称,全国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领班人,相当一部分也是出自农民。他们开始只是小打小闹,积累了资金,积累了经验,就可以越滚越大;吸纳了技术人才,引进了先进设备,就可以生产出有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;善于掌握消费需求,开拓市场,就能占领市场;能人随着事业的发展增长才干,逐步成长为现代企业家。他们成功的事实告诉我们,转变思想观念,人才就在面前。发展龙头企业,带动农业结构调整,扩大农村就业岗位,增加农民收入的希望,很大程度上寄托在农村能人身上。 现在的关键在于,要形成有利于农村能人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。农村各级领导同志应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遍访能人,起用能人,制定支持能人创办龙头企业的政策,尤其重要的是农村金融服务政策。同时,还应结合县、乡体制改革,鼓励分流的干部创办农业经营实体,鼓励农业大、中专院校毕业生到龙头企业就业。这样,农业产业化必定出现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局面。 需要强调的是,解决主产区和纯农户收入减少的问题,只在国内市场上打转转是不够的,扩大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,向海外适当分流,是缓解国内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、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出路。为此,我国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,既要着眼国内,更要放眼世界,充分利用入世后我国农业处于开放的国际环境等有利条件,扬长避短,参与国际分工、竞争和合作,逐步构筑我国农业融入全球的新结构,使农业得到更好的发展。 |